问题 | 哪种房产纠纷可以仲裁对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的房屋交易争议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房产购买合同的拟定及相关条款的商定、房价的高低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的争议;对于房屋所有权的争夺则集中在所有权的归属权问题以及房价的评估等方面;关于房屋使用权限的纠纷主要涉及到租赁协议的签署、租金等利益方面的争议;他项权利和相邻关系的争议则涵盖了通行权、典当权等权益的争端;最后,房屋修缮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各种争议。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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