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交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购房交易现象,对于购房者而言,支付定金通常是达成交易的前提之一。然而,有些时候,由于种种原因,购房者可能会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此时他们就需要面对如何退还定金这个问题。本文将详细阐述在不同情况下,购房者应当采取何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探讨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各种法律后果。
关于购房者能否成功地退还定金,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当购房者决定不再购买房屋时,他们有权向开发商索取定金。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无法顺利地拿回定金。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以及应对策略: 首先,如果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他们与购房者之间的购房定金协议就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无论双方是否签订了《认购协议》,或者是否对定金退还事宜进行了约定,开发商都必须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其次,如果开发商虽然已经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了关键信息或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声称已经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就必须为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开发商还需赔偿购房者的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再次,如果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并且已经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是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现金。 最后,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签订,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且开发商并未对此有所隐瞒,那么购房者仅仅是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就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缴纳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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