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购房定金交了之后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是可以进行退还的。若因特殊情况或因政策调整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订商业交易合同的,或者对于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订合同,且该结果并非由任一方造成的,则可申请退还已支付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达成,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反之,若系买方自身原因违约,则无权申请退还定金,并应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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