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购合同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购房所支付的定金在约定条件未能达成时是无法退还的。然而,若是符合以下述之的法定情景,那么购房者应依法享有收回定金的权益:首先,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不具备开展商品房销售业务的资格;其次,若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欺骗行为,使得购房者对所购买的房屋产生了误导性的认知,进而促使他们做出了错误的购房决定,那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背了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放弃购买该房屋,同时要求返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倘若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的影响,例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损毁,致使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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