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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又不肯退认购金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购房者原先缴纳的意向金,那么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问题:首先,向所属区域内的建设委员会、房产管理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其次,亦可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维权,都必须确保拥有购房者在支付意向金时所签署的相关合同、收据以及转让单等关键性证据。在支付意向款项的过程中,购房者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以确保其中明确规定该笔款项并非定金,并且合同中必须包含无条件退款的具体条款。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意向金与押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定金是指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所支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而意向金则不具备任何担保属性。因此,只要购房者在最终决定购买房屋之前改变主意或者无法购买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应当无条件地退还其先前缴纳的意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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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