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和侵权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司法解释所明确的内容,针对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行为,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开发商可能无法按时交房,但同样需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当在达成商品房预售交易前签署详细周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便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给购房者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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