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四年不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针对开发企业延迟交付房屋的行为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备案登记资料、购房合同及起诉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当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申请后,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被告方接受审理。在此之后,原被告双方需按照规定准备充足的证据资料,等待法院发送开庭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在开庭当天,当事人务必携带齐全所有的资料准时到达法庭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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