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业主不能入住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买之房产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交付使用时,以下措施将有助于妥善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当立即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书面催告文件,敦促其按约完成房屋交付;其次,经过书面催告之后,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约,则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然而,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到书面催告后,虽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但却能够提供充分且合理的延期交房原因,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并无必要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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