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时效过了法院还受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已然到期,当事人仍然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审理。虽然法院并不会因诉讼时效已过而直接拒绝对该案件予以受理,但如对方当事人以时效过期为由提出异议,经过严格审核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拒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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