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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是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共分为五份,其中一份由消费者自行保管,一份供公司存档留作参考,一份须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以备日后查证,另外两份分别交予银行以及在交付契税环节时作为文件参考使用。对于全额支付以及分期付款的消费者而言,所签署的预售合同数量为四份,同样包含上述内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及地点,购房者需携带齐全相关证明材料,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共同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存在着显著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涵盖了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这两大类。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消费者应当格外留意以下几点事项: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您在选购商品房时务必亲临相应楼盘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见该证书,便意味着该楼盘尚未达到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要求,此时切忌贸然交付定金。其次,认真审阅关于房屋面积的具体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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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