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收取购房定金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定金合同。关于定金金额的设定,可由买卖两方自行协商确定,但需严格遵循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不得超出百分之二十这条法律限制。若确实存在超标情形,超出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务必规避此类风险。购房者收取定金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未来房屋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署,尤其在当前房价快速上涨的大环境下,购房者支付定金对于自身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此情况下,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屋。此时,购房者便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能向法院提出索赔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房屋溢价部分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