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转给中介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之订金一般并不应支付于房地产经纪人,而应归属售楼者所有;或是预先提交给房地产经纪公司,再由其代为转交至售楼者手中。订金作为房屋交易合同成立、执行乃至解除之担保措施,由双方通过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制定,但最高额度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无论是向对方交付订金的一方,还是接受订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均无权请求返还该笔订金;反之,若收受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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