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如何追究债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撰写诉状时,需要先明确阐述原、被告各方的基础信息,接着详细列举出诉讼请求的内容,最后将事件的全过程秉持准确无误的原则进行详尽描述;(2)备妥诉状以后,根据被告方数量提交相应数量的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的原始资料及其复印本至当地法院立案庭提出立案申请;(3)在法院受理立案申请之后,将会向被告方发送诉状副本,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发放举证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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