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出租纠纷找哪个单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商铺租赁的争议处理中,寻求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协助能够获得理想效果。首先,当事人各方应先行展开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诉。对于经投诉后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可选择由主管部门指派的专属仲裁机构进行第三方介入审理。如果对于仲裁裁决仍然持有异议,当事人还享有向所属地区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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