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房屋质量案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必须实施质量保修制度;同样地,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严谨的定义,在建筑工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时,其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也得到了明确。在此基础上,若在最低保修期限之内出现任何问题,均应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如果在最低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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