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有限制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种条款通常会在工程合同中有所体现,您可以选择一次性偿还所有质量保证金额度,亦或是将其按照特定时期进行划分,实行分期归还。至于质量保证金的具体处理方式,通常会在合同之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工程款项结算的时候扣除相应的比例以及数值(遵循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值)。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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