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调解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导下,对于民间纠纷展开调解工作的过程。这两种调解制度皆为妥善处理纠纷当事人争议的重要手段,其共同之处在于无论是何种方式,都运用了劝说教育以及宣传法律政策等手段,以期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进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化解纷争。在适用原则方面,三者基本上都遵循了“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以及“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然而,尽管三者在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仍有以下几点差异:(1)调解机构的性质各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自治组织,负责行使人民调解的职能。而司法调解则是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所承担。(2)调解的性质存在差异。人民调解并非具有诉讼性质的诉讼外民间调解,而是一种群众性的自治行为。(3)调解权的来源及性质亦有所不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是基层群众直接授予的民主自治权利,调解人员代表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其所调解的人员之间构成的是群众与群众自治组织间的民主平等关系。而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则是国家赋予其审判权的一种体现,调解人员代表的是人民法院,依法与被调解人员产生诉讼法律关系。(4)调解的范围不尽相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而人民法院则可调解所有符合法院受理条件的民事纠纷以及刑事自诉案件。(5)调解协议的效力亦有所差别。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是一种群众自治组织调解民间纠纷的结果记录及普通文书,并不具备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反之,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及其制作的调解书,乃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文书,一旦送达给当事人,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与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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