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阜阳规定延期交房期限是几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若遇到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便无法进行延期处理,因为这种行为将被视同为违约行为。然而,当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以完成履约时,虽然购房者不得取消合同,却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作为损失补偿。而当开发商未能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履行义务,并且未能提供正当理由解释其延误原因时,购房者则有权利解除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都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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