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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是怎么确认延期天数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房时间的判定标准乃是卖主能否遵守其与购房者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间段内如期完成房屋交付。若经多次催促后,卖主仍未能在合理的三个月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卖主要求赔偿因逾期所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然而,如果经过同样的催促过程,卖主仍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按期交房,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行为,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该份合同,并要求卖主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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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