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拿回来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预付的订金原则上是有可能被索回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由于出售方方面的因素或无法避免的意外状况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则该笔订金将予以退还。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卖方造成的问题,消费者有权主张获得双倍于订金额度的赔偿;然而,若是由购买者自身原因引发的交易失败,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订金是无法被退还的。此外,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就此类事项做出明确约定,那么便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