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的交房延期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开发领域中,常见的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应支付的违约金通常按照每天2%至5%之间的比例进行计价。尽管如此,法律并未对此项违约金数额设有任何强制性规定,此乃行业内通行做法。另一方面,当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存在瑕疵,且因此对相对方产生了实际损害时,那么作为赔偿损失,其金额理应等同于因该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失,这其中也包括了合同得以顺利履行之后可能带来的经济收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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