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如何处理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期间,利用个人合法所得资金购置的房产,如若归属权记录于个人名下,则应为当事人所有的私人财产,在离婚案例中不应被视为试图分割之物。若该房产产权归属权记录于双方名字之下,那么它就应该被视作夫妻共同拥有的产业,在离婚之时应当依据共同协商进行处理,如若不能达成协商一致意见,那么将由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裁定。对于那些在婚姻期间用夫妻双方财产购买的房地产,无论其所有权归属于何人,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应当依照共同商讨原则进行处理,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同样需要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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