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合同可以收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缴纳定金已成为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交款收据上明示为“定金”,那么购房者一旦反悔,便无法要求对方退回定金。除非双方自愿协商退回定金。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具体而言,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在缴纳定金之际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倘若并未对此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那么一般来说,定金是可以进行退换的。当然,在此基础之上,双方亦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一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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