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办理流程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公证属于男女双方的协议行为,是否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完全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由男女双方自愿选择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公证。
办理婚前公证时,首先当事人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和协议书; 其次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再次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最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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