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后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常常会因操守不佳而实施一房两卖行为,这无疑令未能真正持有该套房产的购买者承受了无法获取房产的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款,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偿付给未能获得该处房产的购买者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同时赔偿的总额度不应超出其已经支付的那部分购房款。在此前提下,如因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导致合同失效或被撤销、解除的话,购买者有权请求退还其所有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并且还具备要求开发商赔付给他经济损失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加倍偿还并不多于其已支付的购房款。为避免遭遇一房二卖现象,以下是几个值得您关注和执行的有效措施:1、选购房产时,务必要尽早在网上签署成交合同书,严格遵循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的基本原则进行整个交易过程;2、在选购房产之前,务必探明所欲购买房产的产权归属为何,最好是将房产所有权存放在房屋产权鉴定机构之中;3、为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在正式进行房产交易之前与卖方商量确认,尽可能在完成房屋交易中心的登记录入工作之后再行支付首笔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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