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谁能得到房产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被一次性卖出两次并最终确定所有权归属的问题,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首先是在这两次交易中所有的买卖协议都没有得到履行时,应当坚守签约在先为基础的原则;其次,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方的买受人已经成功地取得了该标的物的完全所有权,那么就应当重视物权至上的原则;再者,当买卖双方均未能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就需要尊重占有的优先原则;最后,对于那些已经履行了购销合同时的当事人来说,执行在先的原则必须得到充分尊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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