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买房如何处理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若婚后父母以物质形式给予子女购买房产,并将其设定权属人为子女个人,此种情况将被视为是父母单方面向其子女所做出的赠与行为,由此所得的不动产将依法被确认为相应配偶一方的私人财产。而对于那些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中登记在夫妻双方姓名之下的房屋,则通常被理解为父母对于双方子女的共同赠与,其将依法被界定为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共同财产。当婚姻关系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之时,此类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将会交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处置方式,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最终将由当地司法审判机构进行裁决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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