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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不是要延期交房了现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并非所有的住宅物业均存在延误交房之情况,因为延误交房实为一种违约行为。通常,在期房交易合约中,买卖双方将对于交房日期以及违约责任进行明文规定。尽管如此,仍不乏开发商与业主就延误交房问题产生诸多纷争。依据“有约从约”以及“无约依法”两大原则,若买卖双方未能在逾期交房之事上达成具体协议(即未明确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额等事宜),那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七条规定来妥善解决此事。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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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