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合法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乃于合约依法签署或全面履行之前,向预定方向另一方先行交付具体金额的资金款额,以保障相应担保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在此过程中,交付定金之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接收定金的一方则成为定金接受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就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任何协定而言,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其中一方向对方依约支付定金,作为构成某种特定债之担保因素。当债务人圆满履行合约义务之后,定金应当全额折算为价格(即价款),抑或是令其追回应收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