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工烂尾楼宣布停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到存在潜在风险的建筑工程所产的房屋并已签署相应的购房贷款协议后,无法立即停止支付贷款。然而,因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完成,且项目最终状况堪忧,因此拒绝依照借贷约定履行偿还银行贷款之义务,可能导致借款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当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前,若银行擅自放款将构成违规行为,对此种情况,您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未经过最终竣工验收的一手住房,各商业银行不得向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为保证国家经济发展之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银行业机构有必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凡违反规定者,必将受到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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