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可以收取客户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作为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其含义在于被视为合同签署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自愿制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涉及到购房交易的业务领域当中,买受人一旦按约完成了交易义务,定金便应该按照合同规定转变成房款或退回;如果买受人未能履约,则无资格索取定金返回;相反地,开发商如果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就须向买受人支付等额于两倍定金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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