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才算延期交房时间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约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购房者交付其购买的房屋,则契称为延期交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书面催告,并与之协商确定还款日期。然而,如果催告信息经过三个月仍未得到有效回应或解决,购房者有权选择利用法律途径解除该项协议,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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