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协议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草签合同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处理方式需因实际情况而异:首先,若在原告提起诉讼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取相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该份房屋认购书便为无效文件,届时定金应被全额退还;其次,如果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所约定的时间与地点前往签署合约,该情形被视作买方违约,那么定金将无法予以归还;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已认购的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顺利完成正式签约,此种情况则属于卖方违约,此时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再者,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可以抵扣部分楼款或予以收回;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原则;最后,若买卖双方并无上述第一项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数退还给买方。此外,若在正式签约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进而导致签约未能实现,这种情况也被视为违约,若买方违约,定金将无法予以归还;若卖方违约,则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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