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没有赔偿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应当依照合同所规定的款项进行相应的赔偿。无论是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何种方式(例如,房屋销售合同中的有关“延迟交付房产”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交房期限均应得到严格遵守。在双方未达成关于这方面具体约定或者相关协议内容模糊不清的前提下,可参照已支付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再加上逾期交付房产的时长,这是判定所需赔偿金数额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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