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购房定金怎样可以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返还事宜如下所述:若条约签订方如约履行其应尽职责,则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请求全额或部分退还定金,同时也可选择将此部分定金作为购房款项予以扣除;反之,若收取定金一方未按照约定行事,违反合同规定时,其须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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