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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需要预售证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商品房预售需遵循预售许可证制度,因此,仅当开发商获取并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同时获得了相应的预售许可证,其与购房者签署的预售合同方能视为合法有效;反之,若未取得上述许可证明或证书,则该类合同存在被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根据该条如果在买受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但前提时间是在起诉前取得。实践中情况要复杂的多,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许可证被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持有的预售许可证明已过有效期,对于这两种情况,考虑到预售许可是基于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需要,不应因此轻易否定预售合同的效力。所以为了确定房屋预售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购房者与出卖者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仔细审核,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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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4: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