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持续多久起诉对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在性质上被视为行政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须在六个月之内提起诉讼;而在被界定为民事纠纷的情形中,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期则为三年。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自然人、公司或者其他社会团体要想获取对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其诉求必须在司法期限内提出,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司法期限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应尽的义务遭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然而,法律也设有例外条款,即当权利受侵害时间长达二十年后,将不获人民法院提供诉讼保护;存在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续司法期限。我国法律明确阐述了: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在得知或者应该得知行政机关做出某种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机关将会接受并审理此案。但若出现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那么此类例外将会得到豁免。针对由于不动产问题引发的诉讼,有关诉讼的提交期限是从行政机构做出相关行为之日算起超过二十年才允许提起,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法律规定从行政行为做出之日算起,若超过五年未提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相关案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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