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收取开发商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开发商所应负的违约金相关事宜,其通常按照合同中所规定之标的数额的20%进行核算。若因违约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损害后果极其巨大,则违约金可做适当的调高,然而无论如何抬升,其最上限亦不得超越实际损失的30%这一界限。具体的计算方式及比例,买卖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条文中作充分的商议和约定。此外,在衡量实际损失的过程中,还需结合违约案情以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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