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定房屋有质量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会面临诸多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完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尚未实现根据工程设计以及合约中所约定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全部工作任务,从而未能达成国家颁布的标准中的竣工基本要求,即所谓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该项工程的整体质素未能满足国家对安全层面所设定的相关法规及行业规范,换言之就是工程质量无法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3)对于各类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标准合格证明文件及其相应的实验检测报告严重不足或者缺乏;(4)工程施工单位未提供有关其负责执行的工程质量的保证书,这是不被允许存在的情况;(5)最后提及的问题是,相关的工程竣工后交付用户的相关法律手续未能按期完善,这也将直接影响到这项工程是否能够成功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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