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案件中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存在售予同一套房屋两次以上的行为,法律要求其必须对未能获得该房屋产权的购买者进行相应的补偿与赔偿。其中,关于赔偿金的标准,以买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为上限,且赔偿额度不得超出该金额的一倍。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当出卖人为保护自身利益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约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无效、撤消或解除等情况时,购买者有权向销售方索回已经支付的楼款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能要求销售方给予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赔偿,其赔偿额最高可达购房款项的一倍之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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