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算是诈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若房屋所有者在出售房屋后,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购房款项,意图实现对这笔资金的控制和占有的目的,同时通过虚假表述、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来误导买家,最终将所述房屋再次出售予该第三人,从而使后者蒙受损失的行为,便可被认定为成立诈骗罪。然而,并非所有涉及“一房二卖”的案例均能符合诈骗罪的标准,判定某人是否涉嫌实施诈骗罪需满足如下三项条件的结合:首先,卖方必须具备通过不正当途径占据购房款项的明确意图;其次,购房者须产生了个人认知偏差;最后,卖方实实在在地获得了购房款项。因此可以看出,仅仅因为存在“一房二卖”的现象并不足以断定其构成诈骗罪,关键还在于卖方是否存在获取第二次购房款的意愿,倘若卖方是出于其他目的进行再次售卖的,那么这种行为通常无法视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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