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占有优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不动产所有权一房多售的情况,如房屋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已完成买卖合同的注册备案以及相关房产转让的过户手续,该房屋则应归该方合法拥有。若当前为止尚未有人进行过户或既无过户也无预告登记的情况下,该物业则原则上归率先切实占有该处住所的一方所有。当然以上仅适用于已建立了正式生效合同关系的买卖双方,他们便有权利向卖方提出并获得房产的交割认可;反之那些属于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各方,其自当有权以违约为由,要求卖家承受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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