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否认收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产两次转让后,转让者未能履行赔偿义务而引起纠纷的事宜,其详细内容如下所述:原告为与该案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在法律上拥有实体权利的团体;明确地指出与争议相关的被告方身份;具备充足的诉讼请求以及真实且清晰的事实阐述和解释;该事项符合法院接受和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范畴及享有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范围;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依法向司法部门提交书面的诉讼表格,同时依照被告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复印件;确实存在书写诉讼表格困难等情况时,可采用口头方式进行起诉,但必须将陈述内容记录于司法笔录中,并向双方当事人口头说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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