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欠缴土地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违约金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并最终确定的,原则上并无具体限额。在设定过程中,违约金的额度主要依据的是预期违约可能会给合同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作为参考。其次,当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之后,守约方依法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之时,若原定的违约金水平明显偏低且无法弥补实际产生的损失,则守约方可有权利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从而申请提高违约金的具体数值;而对于另一种极端情况,那就是原先约定的违约金额度过高,超出了违约方应当承担的实际损失的范围,那么违约方亦有权采用同样方式寻求降低违约金金额的救济途径,通过司法程序达成公正有效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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