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即可以。通常情况下,若是债务责任人在履行完其所负担的债务后,定金应当全数无息地退还给相关的当事人或其指定之收款人,亦可选择将此作为支付相应之日价的部分价款。另一方面,倘若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且这一行为严重影响到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最终目标无法得以实现的话,则该当事人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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