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诉讼费谁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二手房产而未能完成产权转让所导致的法律纠纷,起诉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如果胜诉方主动提出愿意承担这些费用,则另当别论。
然而,在正式判决之前,诉讼费用通常需要由原告方预先缴纳。 在实际操作中,若在起诉过程中出现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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