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阳的业主被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企业未能按预定时间向居民交付房产时,必然会对购房者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且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是否取消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约。如购房者选择不寻求解除合同,那么开发商则应继续承担起执行合同的责任,保证按时交付房屋,同时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向购房者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反之,如果购房者决定不接受延期交付的房产,并提出取消购房合约的申请,那么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地退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本金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需要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以及因违约给购房者带来的其他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