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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品房买卖合同怎么是预售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概念特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通过协议协商,达成共识约定预售方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而作为乙方的预购方则需向甲方预售方支付相应定金或部分房款,以确保其能如期接收商品房。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房屋提前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交易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选择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方式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然而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房屋标的在出售时并不存在,或者说该房屋尚处于建设阶段且未竣工;其次,预售商品房的销售往往是基于房产商已经明确的地段、楼房、面积以及辅助设施等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售价,购房者只需按照房产商所提供的各项条件进行筛选即可;最后,预售商品房是附带期限的交易行为,购房者需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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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9: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