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定金只能转给身边的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是否可转让给他人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将合同权利的整体或局部转让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根据合同性质无法进行转让;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禁止转让;以及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进行转让。所谓定金,就是指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正式执行之前,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定金担保。当合同履行完毕后,这笔款项将被视为应支付的部分价款,发挥着预付款的功能。通常来说,定金合同只有在购房者实际交付定金后方能生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必须详细注明若出现合同未履行的具体情况,以避免某些不良开发商在条款设置上设下陷阱,诱导消费者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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