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收房期限是多少天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交付日期允许有三个月的延误。若房产开发公司未能按照原定时间交付房屋,首先建议您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交付要求;若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履行职责,购房者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协议,除非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另有其他约定。在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无特殊协商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催促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解除权的有效行使期为催告之后的三个月;而无论购房者是否曾进行过催告,其解除权均应在解除权产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倡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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